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将自己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另一种是先通过转让专利申请权再进行中国专利申请,两种情况的外国人专利申请应该符合哪些规定? 


外国人申请专利中,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和外国其他组织在专利权的保护上可以享受国民待遇,即与本国国民一样有权申请专利,从而获得专利保护。若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也没有营业所,则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有下列3种情况之一的,外国人可以依照《专利法》在我国申请专利: 


1、外国人的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双边协议规定互相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 


2、外国人的所属国和我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互相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 


3、尽管外国人所属国和我国既没有签订双边协议,又没有共同加入国际条约,但对方在专利法中规定或者在实践中依照互惠原则给我国国民以专利保护的。


如果外国人是通过转让专利申请权再进行专利申请的又有什么规定呢?


通过转让专利申请权的方式进行我国专利申请的,对于专利权转让行为需首先经过专利局的审批和登记,并符合以下规定:


1、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禁止类技术,根据《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禁止,不得转让;


2、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限制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审批手续;获得批准的,当事人凭《技术出口许可证》到我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3、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自由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出口管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登记手续;经登记的,当事人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到专利局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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