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版权,你可能不知道的事

什么是版权

 版权又称著作权,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版权是指任何人对于自己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拥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出租、展览、传播等权利。当然这也包括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拥有的同等权利。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按照国际惯例和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完成后摄影师就自动拥有了版权。例如:当摄影师按下相机快门,拍摄完成一张照片后,他就拥有了这张照片的版权。摄影师可以使用、发表、展示、出售这张照片或授权其他人使用。当然,作为作者,摄影师也可以去国家相关的版权机构将这张照片进行注册,以证明自己对该张照片拥有版权。有一种情况不包括在这里,那就是如果摄影师在为顾客拍摄,受雇于某个公司,或者被媒体聘用。这个时候他们的拍摄是为了客户或者聘用他们的公司,并且在拍摄时已经获得了报酬,这种拍摄仅仅是一种职业行为。其实对于这样的照片,摄影师是否还拥有版权很难界定,因为他们的拍摄是一种职业行为。如果摄影师想通过出售照片,或将照片使用在商业广告上来换取经济上的利益,他需要得到自己雇主或者客户的同意。


什么是肖像权

  对于肖像,想必人们并不陌生,它可以以油画、雕塑、插图、摄影等艺术形式出现,特别是在人像摄影、时尚摄影、商业广告摄影和新闻纪实摄影中,人物的肖像大量存在着。从法律上来说,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这也是一种隐私权。肖像主要是表现一个人的面部,通过肖像,人们能清楚地辨认出某人,这时被摄者就对图片拥有了肖像权,法律对这种权利是给予保护的。任何公民都拥有自己的肖像权,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将自己的肖像表现出来。例如在摄影中,被摄者可以通过其他人拍摄或者是自拍的形式把自己的肖像固定在某个载体上,这个载体可能是相纸或者其他的介质。当自己的肖像由他人完成时,制作人需要取得肖像权人的同意。如果没有经过肖像人授权而拍摄了该人的肖像,那么即使没有拿该人的肖像去展示、发表或者获取利益,也是对于肖像权人的一种侵权。就如同我们许多的摄影师在街头偷拍了别人的肖像供自己欣赏,虽然没有获利,但是也侵犯了那个人的肖像权。


  摄影师可能会经常在拍摄时遇到肖像权问题,如果他们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可能会产生很多的麻烦。所有公民对自己的肖像都有使用权和转让权,在转让给其他人使用时,肖像权人有权利获得一定的报酬或者放弃得到报酬的权利,让其人无偿地使用自己的肖像。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地使用肖像权,摄影师都应该与肖像权人签署正式的“肖像权让渡书”。在肖像权让渡书中,应该明确说明肖像权人的肖像会出现在什么场合或使用在什么地方,肖像权人是否会得到有偿报酬, 及违反合同所应该承担的责任等内容,这样能避免将来产生争议和矛盾。拍摄领袖、政治人物或者是明星时,摄影师是否也需要肖像权让渡书呢?这在很多人心中都是一个疑问。通常这类照片如果被使用在报纸、杂志上,是不需要肖像权让渡书的,但是如果这类人物照片被用在商业广告中,那就需要被摄者签署肖像权让渡书。对于一个商业摄影师来说,与模特签署一纸肖像权让渡书是必须的,否则摄影师拍摄的带有人物的照片将缺乏商业价值。它们只能被使用在报纸、杂志和一些媒体中,而不能在商业广告中使用。


什么是物产权

  这可能是一个对摄影师都比较陌生的词汇。所谓物产权,其实是由“物权”和“产权”两个词组成的。一般在中国大陆,我们把动产与不动产的所有权称为“物”,而在英美等国,一般将其称为“产权”,因此两者在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当我们明白什么是物产权后,就可以很好地理解图片库所要求摄影师提供的物产权让渡书了。其实这和肖像权让渡书一样,如果摄影师拍摄的照片里出现了可以明确让人认出的物体、建筑等,摄影师就需要提供产权人签署的让渡书,否则这样的照片是不能作为商业图片出租给客户用于广告宣传的,也就是说,这类照片失去了商业的价值。


  有很多建筑是受到物权法保护的,例如法国巴黎的埃菲尔铁塔,你在白天拍摄的埃菲尔铁塔可以用在广告上,而在夜晚拍摄的埃菲尔铁塔图片是不允许用于广告上的。因此摄影师在拍摄建筑时,最好能获得物产权授权。许多摄影师虽然知道人物的照片比起其他类的照片更容易被使用,但是还是不愿意拍摄人物的照片,因为他们认为人物拍摄时要签署肖像权让渡书。但是,随着法律的完善,拍摄建筑物也需要物产权授权了,除非照片不用于商业用途。在我国,物权法并不十分明确,而在国外,一些摄影师提供的图片会由于有建筑物出现而被图片库拒绝。通常,在很多国家,当建筑物的建筑年限超过了100 年,摄影师在拍摄时就不需要物产权授权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版权之争一直都是个比较尖锐的话题。尊重别人的创作成果,毕竟拍照不易,维权不易,且行且珍惜